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保留这样一种习惯,办一些事为了慎重起见,都要写个条子,再按上一个指印作为凭证。为什么呢?因为人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改变,唯有指印无法改变。人和人的指印没有相同的,这已经被现代科学充分肯定了。据传,人类用指纹作凭证,已有5000年的历史了。追溯起来这还是我们的祖先轩辕黄帝最先发明的。
传说自从仓颉创造了象形字后,传送书信,下达命令,都采用象形文字。有一次,黄帝手下的应龙领兵在和蚩尤军队作战时,抓回了五名俘虏。应龙上书黄帝问该如何处理。黄帝看后,要仓颉写信命应龙给俘虏讲清道理后,放他们回去。谁知,这封信应龙没有收到,却落到应龙手下一名叫蛮角的小头目手中。蛮角原来是蚩尤杀害了他的全家后,他就满怀对蚩尤一伙的仇恨投奔了轩辕。当他看到黄帝在信上下令全部放回五名俘虏时,怎么也想不通。于是乘周围无人,偷偷地把“全部放回”四个字,改成“全部处死”,然后,交给他的上司应龙。而且不等应龙下令,他就带着十几个人把五名俘虏全部砍死。黄帝知道这件事后,命仓颉认真查处。仓颉严肃地质问应龙:“黄帝命你全部放回俘虏,你为啥要全部处死?黄帝的话,你还听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