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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陕西省出台的第一部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法规——《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当日正式施行,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提供重要保障。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说,这部地方法规旨在有效保护黄帝陵及其周边环境风貌,保护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去年11月23日,《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由陕西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这个保护管理办法共计28条,首次明确了黄帝陵保护区的四至为:北至黄帝陵陵冢以北海拔1021米高地南侧,东至刘家川以东的东山岭岭脊,南至汉代周家洼遗址北,西至老虎尾巴村西。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保护范围是指黄帝陵园、轩辕庙院以及所处的桥山山体与山前空间,建设控制地带则包括桥山周围山体、沮水两岸沟峪、黄陵县城以及周围景区景点。
周玉明说,这个办法对在黄帝陵保护区内的规划建设、文物与生态保护、护林防火、新立碑(碣)、经营活动以及陵区防噪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黄帝陵祭祀活动、接受捐赠资金管理以及违规违法处置也作了规范。这是一部可操作性强的地方规章,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旅游开发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记者注意到,除提出保护千年古柏与区内一切文物之外,这个办法在保护范围内还明确禁止下列行为:譬如修建坟墓、设置户外广告、修建规划外的人造景点等。
周玉明说,有些专家提出过一些开发活动,但为了保持宁静、肃穆的氛围,办法规定黄帝陵区内不得使用汽笛,不得利用敲鼓鸣钟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轩辕庙内的立碑活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置放区域进行安放,部分已安放的可能要调整。(记者 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