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孝与平等
受西方思想影响,现在我们许多人也爱讲平等。认为传统礼的规范是封建等级制的反映,一概要不得;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同学、上下级……都用一个“平等”概括。要提倡、弘扬孝道,这个问题也不可不辨。
平等是一个抽象的普遍性的概念,而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具体的。这里也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
现代社会人格上人人平等,这是普遍性的。家庭关系中反映等级制要求的贵贱尊卑关系、家长制、把子女看作私有财产等等,应该废除,是对的。父子、师生、上下级都应成为朋友,也是对的。然而,平等只是一般的抽象的概念。父子、师生、上下级的关系,除了平等这一共性之外,还有着各个不同的特殊性。平等或朋友关系只是父子关系的一个方面,只用一个“平等”或“朋友”不能概括父子关系的全部。
父母把子女当朋友,与子女平等相处是好的,但父母与子女,还有抚养教育和受抚养受教育的关系;在子女成年,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又有子女赡养父母的关系。“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任何一个人都只有在父母的抚养教育下才能成长;由此自然也就有赡养关系和义务。这个抚养教育与受抚养受教育和赡养与受赡养的关系,是现实存在的差别,并非等级,与等级制无关。如果只讲平等和做朋友,子女把父母只看做朋友,就不会有对父母的感恩、敬爱和接受教育的自觉,也不会有赡养父母之心,那就有害了。
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讲一个故事。有一位朋友,与他儿子建立了很好的朋友关系,平日儿子总叫他老张。但也有例外。只要他叫爸爸,就知道准是要钱。这个故事生动地说明,“朋友”概括不了父子关系的全部。这个孩子也清楚,对朋友是不能随意伸手要钱的;朋友也不会无缘无故给你钱。而只有父母和子女之间,因为有抚养关系,子女才可以向父母要钱。这是父子关系不同于一般朋友关系的特殊性的一个表现。当然,这也只是父子关系特殊性的一个表现,而不是全部。如果像故事里说的,孩子只在要钱的时候才叫爸爸,认为爸爸与一般朋友的不同只在可以向爸爸要钱而对朋友不行,没有感恩,没有敬爱,也没有学习受教的愿望,那也还是“父不父,子不子”,不是正常的父子关系。
总之,讲平等是对的,但平等只是普遍性,不能抹杀差别。只讲平等,不讲差别;父子关系中不讲孝,不可能有家庭和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