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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月9日在旅游投诉平台上留言称黄帝陵景区存在停车场乱收费,卖香人员误导烧香、捐款,中华姓氏祠堂、祭祀大钟处强买强卖、诱导捐资等经营项目违规的现象,黄帝陵管理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并立即组成调查组调查核实,现回复网友全文如下:
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广东一行游客到达景区后,停车场承包人收取了15元停车费;进去陵园祭祀大钟工作人员给游客推荐鸣钟一响一元,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不同的吉祥数字,鸣三、六、九响代表步步高升,鸣三十六响代表学业事业有成,鸣六十六响代表六六大顺,鸣九十九响代表久久平安,其中一位客人选择了六十六响,鸣完钟后客人给了一百元,当时工作人员没有给找零,说剩余部分给祖陵献爱心;客人离开祭祀大钟后进入中华姓氏祠堂,免费上香后,服务员推销始祖卡和姓氏宗祠资料,货品价格应收73元(始祖卡68元,姓氏宗祠5元),实际收取了100元,没有找零;陵园庙院香烛销售按照规定物价销售。
结果认定
停车场设有收费标准,大车20元/辆,小车10元/辆,承包人小车收取15元属违规收费行为;中华姓氏祠堂、祭祀大钟等景区内任何经营项目均没有接受捐款的职能,以上两经营项目分别多收取客人34元和27元,属于乱收费行为;陵园庙院卖香处不存在误导游客烧香捐款行为。
处理意见
按照有关制度,就该投诉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中华姓氏祠堂、祭祀大钟项目及经营人员从12月11日起停业一周进行整顿。
2、对停车场承包人王芳处于多收金额20倍的违约金100元,并处罚金5000元;停车场监管人员张文龙、雷延强每人处50元经济处罚;经营负责人崔全保、吕小斌每人处100元经济处罚;开发公司经理王星处于200元罚款。祭祀大钟、中华姓氏祠堂工作人员耿俊峰、白艳娜、韩红梅、苏云、梅丽等五人处5000元经济处罚;服务公司陵园监管人员李虎子、分管经理董仲良、经理李小军监管不力,每人处500元经济处罚。
3、在原来停车场、各摊位设置的公示牌的基础上,在陵园入口处和停车场分别再设立一大型公示牌,将景区《经营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产品价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另行予以公示,同时在黄帝陵官方网站公示,接受游客监督。
4、有关责任人在公司大会作出深刻检查,并停业期间集中培训,提高认识,同时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监管,公司负责人、监管人员一线服务岗位跟班监督,确保各经营项目按照规范经营服务。
6、补充完善了《经营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
建议
1、感谢网友及媒体对我们的关注和监督,给我们提高管理和服务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广大游客和媒体在以后能更加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景区内各经营摊点均设置有价格和服务标准公示牌及投诉电话,提醒广大游客注意观看,当对服务和消费有疑惑时,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游客满意。
黄帝陵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