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占江
(河北经贸大学期刊编辑部)
清明节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它首先是一个节气,然后逐渐演变成一个全民性的节日。节气源自先民对四季的认识,是在对四季进行进一步细分的基础上形成的,有关四季的观念可以说和中国文明一样古老。《尧典》就有用四仲星定四季的记载,商代武丁时期的甲骨文关于四方风的记载被认为是属于四季观念系统的。当然《尧典》是不是夏以前的文献、四方风的记载是不是反映了四季还是有争论的,但是在黄河流域先民对四季的直观感受肯定是存在的。因为四季是在农业生产基础上产生的观念,可以这样推论,只要产生了农业,肯定就有了关于季节的观念。中国于7000年前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就有了原始农业,关于季节的观念不会晚于这个时期。
文献中较早的关于清明的文字出现在《逸周书·时训解》中:
清明之日,桐始华。又五日,田鼠化为鴽。又五日,虹始见。桐不华,岁有大寒。田鼠不化鴽,国多贪残。虹不见,妇人苞乱。
《逸周书·时训解》完全是按照二十四节气的结构行文的,与《夏小正》以及《管子》、《四时》、《五行》等有关四季的文献相比,在四季的框架内划分了节气,每一个节气中又根据经验性的物候划分了三个单元,形成了后来的二十四节七十二候的体系。与后来的《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1]相比,结构还是比较简单的,只有物候以及物候不出现的感应性的自然、社会悖乱,而《月令》等三组文献内容则要复杂、详细得多,所以《逸周书》应该能够代表春秋以前西周时期的观念。
作为一个节气,它的意义在于表示气候的变化情况,作为人们安排农时的参考,本来是一个经验性的时间坐标,但是作为一个节日,首要属性就是人类仪式化、形式化的活动。古代宗教意识很强,一些农业节令往往有祭祀仪式,最重要的仪式就是迎立春的大典,立春往往和春节融合起来,成为中华民族第一重要的节日,但并非所有节气都有大规模的仪式,清明节应该先是一个经验性的节气,后来逐渐融进了人文的内容,或者与其他固有的人文仪式相融合而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综合性节日。
一 、清明与上巳
清明作为一个内涵丰富的节日,细按其来源却头绪繁杂,与上巳节、寒食节相互交融,不太容易说清楚。清明节在农历的二月末、三月初,是仲春与暮春之交。之所以成为节日,必须是受到上层、下层的普遍认可,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得到下层广大民众的认可应该更为重要。因为上古三代中国礼乐文明发达,对于贵族而言各种公共活动大多有一套繁缛的仪式,对于他们来说,今天意义上的“节日”实在是太多了,因为“礼不下庶人”,一般老百姓的生活风俗与贵族有很大的鸿沟,难以形成共同的公共仪式。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理性解放运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贵族对礼乐的垄断,也大大简化了礼乐,官民才有了共同的公共仪式,应该说全民性的节日兴起在秦汉以后才有了可能。我们先录[1] 在中国古代有关四季的文献中上述三种是一个系统,肯定是出于一个祖本,它们只是在词句上略有出入,内容基本相同。详见笔者《月令文献系统及其在思想史上的意义》,《中国思想史论辑》第一辑,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0年。 《礼记·月令》仲春、孟春有关文字,看看秦以前的在这一时间段内有哪些仪式。仲春之月……命民社…… 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是月也,耕者少舍,乃修阖扇,寝庙毕备。…… 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舞。 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季春之月……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乃为麦祈实。是月也,命野虞无伐桑柘。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具曲植蘧筐,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惰。
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命国傩,九门磔攘,以毕春气。 这些典礼与仪式可分为三个类型:其一为事物性的典礼,如乐正习舞、后妃蚕事,“荐鞠衣于先帝”、“荐鲔于寝庙”、“麦祈实”,这部分是政令活动的仪式化;其二为宗教性禁忌,如先雷三日须戒“容止”(生活禁忌),祭祀不用牺牲;其三为“祠高禖”、“命民社”,还有月末的狂欢,如 “合乐”、“傩”等。与后来民俗关系最密切的就是第三部分,“傩”在不少地方的风俗甚至戏曲中都流传了下来,和清明文化关系最密切的就是“祠高禖”。
在《月令》中,也是在整个中国上古文化传统中,春天是要严格保护动物的,祭祀不能用动物作为牺牲,要用“圭璧”、“皮币”,“高禖”则是用最隆重的太牢进行,太牢需要用牛、羊、猪,这些都是动物牺牲,是破例,可见是一种非常正规、重要的仪式。为什么“高禖”得到如此重视呢,因为它体现着生殖崇拜、祖先崇拜,是对人所从来、所延续的一种纪念,也就是对生命的礼赞。在“高禖”礼中,主角其实是女性,也就是跟随天子参加仪式的“后妃、九嫔”,那些曾经被天子临幸过的“妃、嫔”在此受到礼敬,她们带弓韣,被授以弓矢是生育男性愿望的表达和象征。
“高禖”仪式在华夏文明中起源久远而流传广泛,上世纪上半期受到学者的很大重视,闻一多、郭沫若、陈梦家等都对之进行过系统深入的研究[1],陈梦家先生曾经在《清华学报(自然科学版)》1937年第3期撰文《高禖郊社祖庙通考》论述此事,闻一多先生在陈文后作跋,不仅肯定了陈梦家的研究成果还进行了补充,陈梦家在闻一多跋文之后再做发覆,使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从中我们不仅可以享受老一辈的学术成果,更可以看到他们高尚的学术品德,堪称学林佳话。据先贤研究,中原地区的齐、鲁、莒、燕、郑、秦、卫、楚等诸侯国都有自己的“高禖”,名字虽然有高唐、高密的不同,但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陈梦家认为,“高禖”本是野外高地空旷、隐秘之处,是男女野合的场所,后来[1] 相关的研究文献有,郭沫若:《释祖妣》,《甲骨文字研究》上册;闻一多:《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钱穆:《楚辞地名考》,《清华学报》9卷4期;钱穆:《屈原居汉北为三闾大夫考》,《先秦诸子系年考辨》;胡原宣、孙作云:《九歌山鬼考》,清华学报10卷4期;陈梦家:《古文字中之商周祭祀》,《燕京学报》19期;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燕京学报》20期;陈梦家:《祖庙与神主之起源》,燕大国文学会文学年报3期。 设坛场(三面围墙,一面缺)为后世子孙祭拜之地,由于平时闭而不启,是以又称“宫”,久而久之,这种处所被神化,传为神居之所。先秦时期的文献多有对此的记载与反映。《诗·鲁颂· 宫》:“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毛传》曰:“ ,闭也。先妣姜嫄之庙,在周常闭而无事。孟仲子曰:是禖宫也。”《太平御览》卷135引《春秋元命苞》曰:“周本姜嫄,游闭宫,其地扶桑,履大迹生后稷。”商的祖先契、周的祖先弃(后稷)分别有简狄吞玄鸟卵生以及姜嫄履大人迹而生之说,虽然在先秦典籍中她们被定为帝喾的次妃和元妃,但是就生子而言却有知母不知父的原始痕迹,玄鸟卵与“履大迹”给人几分神秘感。《黄氏逸书考》辑《春秋元命苞》也说:“姜嫄游宫,其地扶桑,履大人迹而生男。”除去神话的成分,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当时简狄和姜嫄分别就是在后来被称为 “高禖”或者“ 宫”的地方,分别与子姓、姜姓的某部落男子交合而生子。契与弃都是尧舜时期的人,处于部落制末期。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原始群婚的遗留,青年男女在特定的时间(一般是春天)进行一种集体的狂欢,在这个时候没有社会礼法、禁忌的拘束,纯然出于自然生命、由于彼此相悦而结合。而这种仪式、这种风俗是被社会所认可的,因而本身也是一种“礼法”。先秦时期尚多有类似的记载,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少地方也实行这样的风俗。《周礼·媒氏》有:“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而在《月令》当中这个时节也在仲春,其物候标志就是“玄鸟至”,玄鸟(燕子)既是春天的使者,在文化上又是爱情、生育的象征,这与契的卵生说直接相合。还有“令民社”,社是土神,也有的学者把社木解释成为“祖”,即男根,这样,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也就是一个男女合欢的场所。陈梦家先生也认为“高禖” 和“社”是合一的。也许在上古时期是这样,但是在国家出现之后,社越来越成为政权的象征,其“高禖”一面的含义逐渐淡出。在如果社和 高禖是同一的,那么《月令》就不会单独提出祭祀高禖的说法了。尽管社与高禖在贵族层次有了区分,但是毕竟有密切的关系,《月令》中的 “令民社”应该是百姓的青春狂欢。《诗经·郑风·溱洧》就是形象地表现了这种男女欢会的场景: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就在春天河水丰沛、草长莺飞的时节,青年男女在溱河洧河交汇之地欢会,他们言语相谑,情意相契,花草相赠。这应该是上古的情人节、狂欢节。这种仪式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一般百姓都参与其中,是全国性的。《周礼》、《月令》所描述的上述仪式、风俗都是仲春,《溱洧》也是在这个时节。郑玄笺“涣涣”二字云“仲春之时,冰以释,水则涣涣然”。春秋战国之后,礼崩乐坏,各种社会规范进行重新整合,像“高禖”这样的贵族礼仪,仲春合男女这样的风俗也经历着新的整合与发展的过程,后来的相关文献显示,这种风俗后来就形成了上巳节。
“上巳”是指以干支纪日的历法(夏历)中三月的第一个巳日,故又称“三巳”、“元巳”。上巳节最晚在汉代已经形成,《汉书·礼仪志》:“三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痰为大洁。”随着儒学进一步深入人心,原始奔放激越的高禖祭祀活动逐渐变得含蓄、婉转,凝结到祈子、生育的方面,通过某些仪式还是可以看到与上古的联系。有一种“曲水浮素卵的风俗”,晋朝张协《洛禊赋》: “浮素卵以蔽水。”潘尼《三日洛水作诗》“素卵随流归”。这种“曲水浮素卵”的风俗就是来自简狄吞玄鸟卵生契的传说,也是上古高禖仪式的一种流变。后来,就用绛枣取代“素卵”了。南朝陈代江总《三日侍宴宣猷堂曲水诗》诗中有“浮枣漾清漪”,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在唐代,“曲水流觞”成为文人雅士盛行的仪式。《荆楚岁时记》:“(寒食)斗鸡,镂鸡子(鸡蛋),斗鸡子。”寒食节与清明、上巳有交叉,这也是高禖仪式遗留的一种体现。
除了男女欢会、高禖祈子之外,上巳节一个重要的仪式就是祓禊驱灾。通过一定的仪式以求免除灾难的巫术活动称为“祓禊”,又称 “祓”,这种活动渊源非常久远,可以说自有文献记载就可以看到它的存在,应该与原始巫术相伴而生,“祓禊”的时间开始也不固定,比如有非常的死亡,恐惧的事情都要进行。郑玄注《郑风·溱洧》中提到: “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溱洧两水上,招魂续魄,秉兰祓禊不祥。”《论语·先进》“莫(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汉代以来上巳节进行“祓禊”成为一种固定的风俗,在秋天也有“祓禊”的仪式。
到了唐宋时期,上巳节的活动非常盛行,宗教、巫术的成分日渐淡漠,成为仕女游春踏青的一个欢快节日。“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杜甫的《丽人行》就是对这种盛况的生动描绘。
二、清明与寒食
寒食节在冬至后105日(或曰106日),正好稍微早于清明而与之紧密相连。寒食节如其字义所示,是要不举火,吃凉的食物。民间关于寒食节有一个非常动人的传说。就是晋文公重耳经过十九年流亡之后,回国即位,犒赏大臣时忘掉了在流亡途中以自己腿上的肉让文公充饥的介子推。经过别人提醒,他要对介子推补尝,结果介子推是一个施恩不图报的耿介之士,他背着母亲逃到了绵山。晋文公知道介子推是个孝子,希望通过烧山的方式逼介子推出来,但是最后他们母子宁可被活活烧死也不肯下山。看到这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晋文公非常悲伤,于是下令于其时禁止烟火,吃冷食,是为寒食。这个故事中包含臣下对君主绝对的忠诚,也包含的非功利性的绝对道德,还有君主对臣下的“义”(虽然这种“义”不完整,也是悲剧性的),以及子女对父母的孝、母亲对儿子“大义”的成全,这与儒家思想深相契合,因而流传非常久远,尤其是广为民间所认可。《荆楚岁时记》引相传为东汉蔡邕所作的《琴操》记载了这样的说法。但是《岁时记》本身也对此传说表示怀疑,《琴操》说介子推被焚是五月五日,而寒食节是冬至后105日,“今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在时间上也不相合,认为这是流俗的误传。关于介子推的上述事迹在反映春秋时期有关史实的文献《左传》、《史记》中均无记载,而且戏剧性的附会色彩非常浓厚,可能历史上并无其事,因此介于推的故事也不是寒食节原始源头。寒食节曾经很长,有一个月的时间,后来逐渐缩短。《荆楚岁时记》又云,“然则禁火盖周之旧制”,和原始的礼仪有关系。
有的观点认为寒食节的起源,是源于古代的钻木、求薪火之制。古人因季节不同,用不同的树木钻火,有因季改火之俗。而每次改火之后,就要换取新火。新火未至,就禁止人们生火。这是当时的一件大事。《周礼》郑玄注引《邹子》:“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周记注疏》卷三十《夏官·司马》)在季节交替的时候,新的火种没有颁发下来就要禁火,所以要吃凉的食物。这种说法是否可靠,值得怀疑。钻木取火在原始社会时期实行,到了文明时期已经退出日常生活了,这种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火种的仪式也许会保留,至于是否因等待新的火种而寒食可能性不大。笔者认为寒食节可能是来自春天对用火的禁忌。春天黄河流域天气干燥,春风又很大,容易着火,而且一旦失火,又很难控制。据《左传》记载,昭公十七年郑国发生火灾,执政子产亲自组织灭火,并且加强军备,防止邻国偷袭,非常郑重。鉴于这种特殊的气候、物理现象,在春天有着严格的用火禁忌。在大火星(即心宿,天蝎座α星)出现之前有用火禁忌,《左传·昭公七年》郑国铸刑鼎,士文伯预言郑国要发生火灾,“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铸刑鼎要用烈火融化金属,而此时大火星还没有出现在地平线上,郑国违背了用火禁忌,因此会发生火灾。《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大火星出现的时候为:“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夏历的月份安排正好和现在的月份相合,商周分别以现在的十二月、十一月为正月,所以大火星虽然在固定的时间出现,而商周的历法则显示为不同的月份,所以说“夏数得天”,也就是说与自然现象相合。夏历三月也就是仲春与暮春之交。《周礼·秋官·司煊氏》:“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也说有一种用火的禁忌,与《左传》记载相合。《周礼·夏官·司马》:“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所谓“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就是在大火星出现的时候要解除火禁,秋天大火星没入地平线的时候可能还要有禁火的仪式。后面“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则是对禁火原因的经验性陈述了,这应该是禁火的根本原因。
同时,在大火星出现的时候,上层贵族还有一种颁冰的仪式,把冬天所藏之冰分发给各级贵族,供祭祀以及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个活动要在大火星出现之前进行完毕。《左传·昭公四年》:“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否则就会影响天气,带来灾害[1]。这种颁冰与禁火的仪式结合起来可能就形成了寒食节的风俗了。
[1]相关文字如下:大雨雹。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御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于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于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牲、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寒食节长的时候一个月,慢慢改成七天、三天,后来缩短为一天。《荆楚岁时记》也认为寒食风俗禁火是“周之旧制”,令据同书云:去冬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据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
除了禁火冷食之外,寒食节的另外一个风俗就是扫墓,祭拜先人。扫墓的风俗民间传说也和介子推结合起来。在介子推被烧死的第二年,晋文公与群臣素服登山祭奠介子推,他们发现安葬介子推的老柳树死而复活,晋文公上前折了柳枝,围成圈儿戴在头上,并将杨柳挂在门外以示纪念,逐渐演变成习俗。
其实祭祀祖先在上古三代是非常隆重的礼仪,并不局限在一个固定的时期,寒食节祭祀祖先可能和祓禊的风俗有关,驱除恶鬼的同时对祖先进行祭拜。而寒食节时期,正是草木复苏的时候,应该对祖先墓地进行祭扫、修葺。究竟什么时候、如何寒食时节扫墓,现在难以追其最早的源头,但是在唐代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广为民间百姓接受的风俗。《唐会要》卷23《寒食拜扫》录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敕有云: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宜许上墓,用拜扫礼……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
从《唐会要》的记载来看,寒食节扫墓主要是起自民间,在唐玄宗时期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这种风俗就长远地流传下来了,真的是“永为例程”了。祭扫坟墓本来是寒食节的内容,王建《寒食行》诗说得十分具体:“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牧童骑牛下冢来,畏有家人来洒扫……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但看垄上无新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隶人藏之。夫冰以风壮,而以风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不出震,无灾霜雹,疠疾不降,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灾,谁能御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
土,此中白骨应无主。”因为寒食与清明这两个节日相隔太近,扫墓的风俗也逐渐不分彼此,清明与寒食共有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这首著名的《清明》诗就是这种情形的体现。宋朝清明上坟依然风行,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在清明节当天,“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中国古代最为官方意识形态所重视的祭祀祖先的活动就归结到清明节的名下了。上巳、寒食、清明实际上是有三种风俗系统,由于都和春天有关,相距时间又很短,最后逐渐融合在一起了,上巳节、寒食节逐渐消失,其内容大多被清明节所融摄。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风俗有所变化是很正常的,上巳与寒食日期都是可以变动的,而且又延续一段时间,而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其时间是唯一的,有着严格的要求,而且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二十四节气是安排农时不可或缺的坐标,不容忽略,这可能就是清明节最终流传下来的原因吧。
三、生命的三维
本文主要目的不是在追寻清明节的确切来历以及演变的过程,而是希望通过对清明节发展历史的梳理,揭示它的文化内涵。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一些认识。
(一)清明节是由上巳、寒食和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融合而成的。
(二)清明和上巳、寒食三个节日的主要仪式都有深广的历史渊源,如上巳的高禖祭祀、寒食的禁火最晚可以追溯到春秋以前,有的内容甚至可以与文明产生初期、甚至史前时期的风俗联系起来,如高禖与原始社会的女性崇拜,商祖先和周祖先的降生传说体现了这种史前的史影。
(三)综合性的清明节风俗(融摄了上巳与寒食)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由宗教巫术传统逐渐向世俗民俗传统演变的过程,巫鬼的内容日渐淡出,人文的内涵逐渐占有主流地位。无论是高禖祭祀还是寒食禁火,原初时期都有着浓厚的宗教、巫术色彩。经过春秋战国理性思潮的洗礼,到了汉魏六朝时期宗教巫术的色彩已经非常淡漠了,原始的宗教仪式成为一种象征,甚至其确切的来源六朝时期的人已经难以解释清楚了,如晋束皙与时人就有关于高禖来历的争论,皇帝也参与了这个公案[1]。至于寒食节加入晋文公与重耳的故事,则更是一种人文、经验的内容。其实,这种节日人文内容逐渐凸显的特点与整个中国文化的整体走向是一致的。笔者曾经就河北曲阳北岳庙汉代以来遗留下来的碑刻进行研究,发现北岳祭祀虽然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种隆重的宗教活动,其实典礼的、人文的内容更突出。这些碑刻主要反映了一种对于丰收、安宁的期盼。就是在这种北岳祭祀的祭文中也体现了人为神之主的特点,只有人的积极有为,天才会降下祥瑞。[2]
(四)综合性的清明文化包含了对生命所从来、生命的延续以及当下生命的一种郑重的追寻、期盼和肯定,这一点也是本文所要重点强调的。高禖祭祀是对生命庄严的礼敬,仲春合男女以及民间的欢会活动则是现世生命勃发的一种肯定,表现了中国文化自上古以来对整个群体、整个人类的生命力的赞赏,体现了文化中的一种沛然如春水的勃勃生命力,《诗经》中的《溱洧》就是典型的体现。而这种仪式随着文化的发展,逐渐含蓄化,变成了祈子的仪式,以及取水流素卵、曲水流觞的形[1]《晋书》卷51《束皙传》曰:武帝尝问挚虞三日曲水之义,虞对曰:“汉章帝时,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邨人以为怪,乃招携之水滨洗祓,遂因水以泛觞,其义起此。”帝曰:“必如所谈,便非好事。”皙进曰:“虞小生,不足以知,臣请言之。昔周公成洛邑,因流水以泛酒,故逸诗云‘羽觞随波’。又秦昭王以三日置酒河曲,见金人奉水心之剑,曰:‘令君制有西夏。’乃霸诸侯,因此立为曲水。二汉相缘,皆为盛集。”帝大悦,赐皙金五十斤。
[2] 武占江:《宗教的虔诚与人文的形式化》,《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7年第2期。 势。后来清明节扫墓成为节日的主导,追怀死者成为最强音。但是其他一些表现当下生命力的活动如踏青、郊游、荡秋千、踢足球、打马球、插柳、拔河、斗鸡等一直保留着。
这体现了中国文化对生命的三维——过去、现在、未来——思索与礼赞,这些都与中国最远古的精神相连,是中国文化灵魂中的灵魂。仅从这一点上来看,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就是非常丰富和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