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才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生命意识是人们关于生命的观念。生命从何而来?生命的价值何在?生命能否永恒以及如何才能永恒?对于诸如此类问题的看法,构成生命意识的基本内容。生命意识,体现于精英文化,也体现于民俗文化。清明节是中国汉族和20多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民俗的深层文化内涵,就是它特有的扫墓、踏青以及多种体育娱乐等节俗所蕴含的生命意识,可以说清明节是传承生命意识的节日。本文联系精英文化观察清明节民俗文化,对清明节民俗的生命意识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
一、生命整体意识与和谐生存意识
清明时节冬去春来,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唤起生命的新希望、新活力。古代诗人吟唱清明的诗歌,描绘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春景:晴朗的天空,黄鹂白鹭,燕子衔泥;清澈的水边,乱花迷眼,绿杨白沙;城中无处不飞花,原野青青万顷田。度过寒冬蛰居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与梨花共沐春风。春愁萦绕的少女走下绣楼来到庭院赏花,风流倜傥的少年在春风里寻找他那面如桃花的梦中情人。诗人中感觉敏锐的,被“马穿杨柳嘶、人倚秋千笑”的风景陶醉;思想深邃的,面对万紫千红的无边景色,思绪飞向他的理想世界,看着芳菲斗艳的百花和漫天飞舞的柳絮榆荚,心中浮起人生价值的哲理。
清明节习俗将扫墓与春游结合,怀念逝去的生命,迎接新生的生命。自然界万物复苏激起人的生命的喜悦和期望,使人感受到自然界万物与人类生命的联系。这种感受与精英文化的观念是一致的。《周易》讲“天地感而万物化生”,“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周易·序卦》)。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庄子·齐物论》)。还说人与万物“并游”,与万物“同和”。这些说法都是表达人类生命与万物为一个整体的观念。韩愈有一段奇文,说天地是一个大瓜果,人类是啃噬瓜果的害虫。人类危害自然,犹如害虫危害瓜果。韩愈采取这个极而言之的表达方式,要提出的就是人类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问题。面对当今生态环境问题——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空气污染,气候异常,地球被挖得千疮百孔,海洋资源将面临枯竭,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代思想家头脑的敏锐。古人能够有此先见之明,自是得力于“万物与我为一”的生命整体意识。
生命整体意识合乎逻辑地引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意识。既然人与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人就不能破坏自然界而独利自身。人要“与天和”(《庄子·天道》)而不能与天斗,要与万物共处而不能与万物争锋。古人说:“与皇天斗,而欲久立,自古以来,未之尝有也。”(《潜夫论·明暗》)
传统文化赞扬人的能动作用。《周易》颂扬人能“赞天地之化育”,《老子》主张人要“辅万物之自然”。朱熹将这两句话沟通起来,讲解道:“赞天地之化育”就是对天地化生之万物加以裁截,协助天地完成生养万物之功。裁截是补天地所不及,而非取代天地的功能,所以人赞天地化育,对天地功能起着“裁成辅相”(《朱子语类》卷第 70)作用。这是将人的能动作用置于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给人的能动性以适度的定位,既非唯意志论的与万物争锋,亦非无为主义的消极生命意识。
二、 生命可贵意识与生命担当意识
清明节扫墓祭祖、怀念先人,要人“不忘其所由生”(《礼记·祭义》),就是要人不忘记生命来源于祖先。许多地区清明扫墓时,孩子们把煮熟的鸡蛋滚过祖先的墓堆再剥开吃掉,这让人联想起子孙绕膝的喜悦和对子孙的祝福。晋南过清明节给孩子蒸“指望馍”(也叫“子福”),表示对新生命的期望和祝福,也表示新生命源于祖先父母。生命源于祖先父母,成为生命可贵的理由。因为生命是祖先父母给的,所以很可贵,所以必须珍爱。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毁伤自己的身体是为不孝。满头蓄发是华夏古老习俗,不可断发,更不可剃光头。满族入关后强迫剃发,曾引起强烈反抗。剃光头出家当和尚、当尼姑,则是与父母亲属恩义断绝。
有两则有名的故事。一则见于《礼记·檀弓上》,说,子夏老年丧子,伤心得哭瞎了眼睛,为此,曾子严厉地责备子夏,说他哭瞎了自己的眼睛对不起父母,犯了不孝的大罪。另一则见于《礼记·祭义》,说,乐正子春下台阶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脚,便几个月不出门,总有一副忧愁的神情。他的学生问道:先生脚伤已经好了,还忧愁什么?乐正子春回答说:问得好啊,问得好啊!父母把完好的身体给了人,人要保护好父母所给的身体,最后归还给父母一个完好的身体,才是尽孝道啊。我损伤了身体就是忘记了孝道,我是因此而忧愁呀。这两则故事以孝道为理由讲述生命可贵,另外一些文献直截了当地说“人为贵” (《孝经》),人“最为天下贵”(《荀子·王制》)。生命最可贵,要加意保护,即是遇到丧亲祭祀也不可毁伤生命。丧致哀,祭致敬,而不能“以死伤生,毁生灭性”(《孝经》)。
生命可贵意识并不排除生命担当意识,生命可贵的真实理由正是生命担当着崇高的责任。保护生命与担当责任冲突的时候,人应该把担当责任放在第一位,作出必要的奉献以至献出可贵的生命。荀子说:“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荀子·正名》)这高于生命重于生命,值得以生命为代价担当起来的责任是什么呢?针对实际的具体回答多种多样,儒学的高度理论概括是仁义,就是说人要用宝贵的生命担当起履行仁义的责任,心甘情愿地为之付出任何代价,以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珍视可贵的生命,不轻易毁伤生命;又恪尽生命之责,实现生命之价值,不可以单纯为活着而活着。这是健全的生命意识,是崇高的生命意识。
三、 追求生命价值永恒的意识
从意识到生命有限的时候起,人就产生了追求生命永恒的意识。最先产生的是追求生命个体本身永恒的幻想,希望灵魂不死或者成仙永生,后来才产生追求生命价值永恒的意识。从追求生命个体本身永恒到追求生命价值永恒,是追求生命永恒意识的飞跃。
清明节民俗中追求生命价值永恒的意识,主要体现为公祭民族远祖和怀念杰出历史人物。清明节举行的公祭,有陕西黄陵的黄帝陵祭典,河南新郑的黄帝故里祭典,湖南炎陵的炎帝陵祭典,甘肃天水、河南淮阳的太昊伏羲祭典,河北涉县的女娲祭典,浙江绍兴的大禹祭典。传说还把一些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与清明节民俗联系起来。这类传说很多,如说清明节扫墓起源于晋文公和介子推的故事,或说是由百姓野祭诸葛亮演变来的。说闽南称清明节为三月节,是民族英雄郑成功所改。江苏姜堰清明溱潼会船的起源传说更多,一说是纪念南宋山东义民抗金斗争,一说与明朝嘉靖年间民众抗击倭寇的历史有关,还有的说是起源于汉代开国皇帝刘邦寻找祖坟之事,或者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寻找祖坟之事。清明节插柳的风俗,或说是为了纪念教耕而王的神农氏,或说是由黄巢起义时戴柳为号演变而来。最特别的是,说与宋代大词人柳永有关。说柳永生前常常往来于花街柳巷,歌妓无不爱其才华,以受其青睐为荣。柳永死于贫困,歌女们凑钱埋葬了他,每年清明节到坟前插柳枝纪念他,后来成为清明插柳的习俗。
这里提到的先祖的时代还没有清明节,这里提到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与清明节民俗的联系属于附会,用历史考据学的眼光看都无意义,但它们在民俗文化学中有重要价值。给传统节日里添加纪念性活动,将节日民俗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对接,是一种文化加载现象,丰富了节日民俗的文化内涵。清明节民俗的文化加载现象具有追求生命永恒价值的意义。依据传统文化的经典解释,公祭对象限于对国家人民贡献卓著的历史人物,包括“法施于民”者、“以死勤事”者、“以劳定国” 者、“能御大灾”者、“能捍大患”者(《礼记·祭法》。公祭他们就是要公众对他们铭记不忘,使他们的生命价值永不磨灭。清明节公祭远祖就是传承生命价值永恒的意识。传统文化又有“三不朽”的生命价值观念,认为立德、立功、立言可以永垂不朽,可以实现生命的永恒价值。上面提到的传说将清明节民俗与其对接的历史人物中,大多数是立功者,有的也可以说是立德者。柳永或无功德,却是一个大文人、一个典型的立言者。传统主流文化对柳永颇有微词,民俗文化却不忘他的贡献,承认了他的生命的永恒价值。
清明节民俗的生命意识,有很多内容是现代社会、现代人仍然需要的,甚至是现代社会、现代人很需要而又很缺少的,要将清明节民俗的生命意识继承下来传播开去。同时应该看到,它毕竟产生于古代农耕经济与家族等级社会,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商品经济与民主法治社会。它的生命可贵意识与生命担当意识建立在祖先观念基础上,缺乏生命个体自主的内容,用于现代社会、现代人会有种种问题。现代社会呼唤新的生命自觉,呼唤个体生命自觉。个体生命自觉是生命意识的更高发展,给人的现代化提供内在基础。它意味着具备清晰的自我意识,具备作为生命个体的自我的自尊心、责任心、自立自强精神和明辨是非的智力,从而能够自我控制,能够主动影响自己的发展。个体生命自觉不仅使人与外部世界沟通中具有主动性,而且对自身的发展具有主动性,使人学会主动的生存方式,成为充满生命活力的人。个体生命自觉,将改变人对以往历史的认识,也将改变人的未来理想的设计,使人的奋斗目标更加实际更加科学。为全民族和全社会着想,我们满腔热情地呼唤个体生命意识自觉,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