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黄帝文化资源可以分为若干类,每一类都有值得重视的 价值,而不同类资源的性质又有差别,研究黄帝文化要科学地运 用各类资源
黄帝文化的资源基本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有关黄帝与黄帝族史迹的传说史料,包括黄帝的文治武功、黄帝君臣的创造发明、黄帝族的社会生活的传说史料。这类史料虽然是后来才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虽然在用文字记录下来之前长期口耳相传过程中会发生变化,但是仍然保存着黄帝时代的史实,是研究黄帝与黄帝时代的依据。第二类,有关黄帝族后裔与中华民族关系的史料,包括黄帝后裔与华夏族、汉族、中国古今少数民族关系的史料。这类史料是在黄帝时代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上形成的,反映黄帝时代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是研究黄帝与中华民族关系的依据。第三类,有关黄帝祭祀的资料,包括见于记载的古今祭祀黄帝的活动、礼仪和祭文。这类资料是从黄帝逝世至今积累起来的,反映中国人对黄帝的崇敬及中国人黄帝观念的历史变化,是研究中国人的黄帝观念的主要依据。第四类,有关黄帝的古迹、民俗和民间故事,包括实物遗存和文字记载。这类资源大多数见于明清以来的方志记载,形成时代很晚,是研究民间层面的黄帝文化的重要依据。第五类,以黄帝题写书名的古代著作,包括《黄帝四经》等先秦子书、《黄帝五家历》、《黄帝内经》等古代科技著作以及占梦书等古代术数书,主要属于古代学术与科技著作。研究这类著作有的已经成为专门学问。作为黄帝文化的资源,这类著作是阐发黄帝文化的开创精神的一种依据。
以上五类资源每一类都有重要价值,都不应该忽视。忽视第一类资源(有关黄帝与黄帝族史迹的传说史料),无法确定黄帝及黄帝时代的历史,黄帝文化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黄帝文化的精神就无从说起。忽视第二类资源(有关黄帝族后裔与中华民族关系的史料),无法说明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黄帝文化便失去了它的特殊性,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重要理由。离开第三类资源(有关黄帝祭祀的资料),无法认识中国人的黄帝观念的传承和发展,无法了解黄帝文化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发挥的政治作用。离开第四类资源(有关黄帝的古迹、民俗和民间故事),便无从得知黄帝文化在民间的广泛影响,失去黄帝文化的一部分重要内容。不注意第五类资源(以黄帝题写书名的古代著作),便不能对于黄帝文化进行学术思想史、科技思想史层面的研究。运用各种类型的资源研究黄帝文化有一个共同目的,就是从多角度、多层面阐发黄帝文化的精神,深入挖掘黄帝文化的价值。
同时应该强调,黄帝文化的几类资源的学科属性不同,价值所在不同,必须恰当地运用它们,黄帝文化的研究才具有科学性。按其性质,这些资源可以分别归属于历史学、民族学、文化学、民俗学、民间文学等学科,属于历史学的又有属于史前史、古代史、近现代史的区别,还有属于社会史的区别。虽然资料的学科属性有时候互相交叉,而性质的区别基本是清楚的。研究黄帝文化的时候,必须区别资源的性质,分别使用不同资料论证不同问题。在各种区别中最为重要的是,要将“五千年以前”与“五千年以来”区分开来,就是将属于研究五千年以前黄帝时代的资料与属于研究黄帝时代以后五千年来黄帝观念的资料区别开来,分别使用,分别说明不同问题。这样才有科学性。否则研究黄帝文化就会失去科学性,研究的结论就没有说服力,以至成为扰乱视听的胡言乱语。
六、要积极探索古史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与考古文化的联系, 但在确定具体考古遗址与黄帝传说的关系的时候,必须保持严谨 的科学态度
积极探索古史传说与考古学文化的联系,是推动古史研究的正确方向。自从近代中国考古学诞生以来,这个任务就提出来了,只是在考古发现很不充足的时期难以着手进行这样的研究。近几十年考古发现越来越多,已经可以着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了,实际上也已进行着这样的研究,并已经取得不少成果。目前多数研究者的承认,古史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与考古文化中的晚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年代相当,将黄帝时代的传说史料与晚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考古发现结合进行研究,成为认识黄帝时代的可靠途径。这已是多数研究者的共识,无需多说。
如何将黄帝时代的传说史料与晚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考古发现结合,目前研究者的做法有差别。一种做法是,将黄帝时代的传说史料与晚期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考古发现结合起来,论证黄帝时代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最多是论证黄帝时代文明起源的一般状况。例如,论证当时氏族、部落存在状况及其相互关系,论证黄帝时代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发明创造。另一种做法是,力图将已经发现的具体遗址与传说史料的记载联系起来,认定某个遗址就是传说史料记载的黄帝氏族的聚落遗址,某个遗址就是黄帝城等等。这样的认定,至今没有一个是有充分证据的。由于学术以外的因素的推动,目前后一种做法有变本加厉的趋势。我们以为后一种做法不可取,因为它缺乏研究工作应有的严谨态度,结论没有科学性。为了黄帝文化研究健康发展,我们在确定具体考古遗址与黄帝传说的关系的时候,必须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
[1]《史记•五帝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