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黄帝在政治上有了一些新的建树。在黄帝以前,氏族部落之间主要通过婚姻联系起来,社会公共事务限于部落内部,黄帝时代,随着部落联盟的扩大,公共事务越来越超出了部落的范围,产生了制定新的政治策略和治理办法的需要。
黄帝创造了“分土建国”的制度。据《汉书·地理志》说:“昔在黄帝,……方制万里,划分州,得百里之国万区。”颜师古注曰:“方制,制为方域也。画,谓为之界也。,古野字。”《路史·后纪一》:“黄帝始分土建国。”《路史·疏仡纪·黄帝》说黄帝“命风后方割万里,画野分疆,得小大之国万区”,甚至连耕地也有了划分,据说后来的井田制就是从这时萌芽的。
黄帝十分重视社会管理方式的发明与创造。由于农业发展,较长时间的定居成为可能,这就使得社会基本单元比较稳定,易于管理。黄帝发明了适合于部族居住的宫室,与炎帝、蚩尤战争之后将都城建于涿鹿之阿,即今之涿鹿县黄帝城遗址。黄帝时期开始出现了与平原农业水平相关的社会管理制度的萌芽。《左传·昭公》说黄帝的官制云:“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后来《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张晏曰:“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还有传说黄帝任用“四辅、三公、六卿、三少、二十有四官,凡百二十官,有秩以之共理,而视四民”(《路史·疏仡纪·黄帝》)。这些说法显然是后人根据封建社会政治制度、君臣关系所作的推想,并不符合黄帝时期的历史实际。但至少可以表明,黄帝时开始利用一些大臣来管理部落联盟的事务。又据《史记·历书》载:“于是有天地神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这说明黄帝除了治人事的官以外,另有司天地、祭祀神的官,并各以物类名其职掌。司天的官主要职能是观察天文、制作历法的,在当时特别重要,为农业生产的指导者,后来流传的有黄帝历法。祭祀神是属于先民宗教方面的事,不过中国历史上始终没有形成僧侣阶级,宗教没有独立出来,凡有宗教意味的事情都融合在政治里面。祭祀神有专官,是行政的一部分,这些官不干涉民事,“各司其序,不相乱也”。黄帝本人作为“天下共主”,他也要祭天为天下人求福,求农业的丰收。在泰山上“封禅”是相传很古老的一种祭天典礼,据说在黄帝前已经有人举行,后来一直延续到宋朝。
黄帝时期是中国社会一些基本的礼仪法度的创制时期。《尚书大传》说黄帝时才开始有礼仪法度。黄帝曾多次游历巡视,足迹所至,“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崆峒,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史记·五帝本纪》)。丸山在今山东临朐县,崆峒在甘肃,熊、湘在湖南,釜山在河北北部。涉及黄河、长江流域,黄帝各处巡视,显然有了解民情、安定部族的目的。黄帝还试图在部落内部建立一套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礼仪制度,《淮南子·览冥训》说:“黄帝治天下,……别男女,异雌雄,明上下,等贵贱。”